请专家进来帮帮忙,关于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7:02:42
前几年和女朋友养了一个孩子,现在我和她分开有好几年

现在她有起诉我说要把孩子要回去.但之前孩子未满抚养期的时候她一点就没管过.生过来就管了几个月就走了.直到现在孩子1岁8个月都没再关过.没尽到义务.我知道应该她想得到孩子是不可能的,法院不会判给她.

但现在又有一件事,她非说因为这件事使她没有生育能力了.

我们之间闹得挺不合的,非常僵.现在她肯定是想要回孩子.另外她肯定是想尽最大努力,以不能生育为理由来向我索要什么这赔偿那赔偿.

这女的就不是东西,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偷钱骗钱.

不说这些没用的了,就是想知道,孩子应该不会判给她,但她说因为这件事闹得不能生育了,肯定会以这个为借口要求赔偿.

我现在就想知道如果法院真判的话,会要我赔偿多少.
她就是以和我在一起做过流产,然后生了一个宝宝为理由,索要赔偿金.虽然还没收到法院传票,但我知道她肯定会有这个目的.
请专家帮帮忙,这种案子法院会受理吗?
如果受理,那么会要我赔偿多少呢?

1、“这种案子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她以“把孩子要回去”、或是因为不能生育向你索要赔偿的,法院会受理。

2、“如果受理,那么会要我赔偿多少呢?”:这不好说。
(1)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她不能再生育,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原因造成的,法院确认后才有可能让你赔偿,但赔偿多少还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法官会根据你们当地的经济水平、她的生活需要、你的过错程度来衡量赔偿数额。
(2)当然,你可提供证据证明你们分手时她还没有受到伤害,她不能再生育不是你造成的、而是分手后造成的,这样你有可能不赔偿。

3、“孩子应该不会判给她”:那可不一定。
(1)虽然她的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孩子从生下来就是你家在养,对她是不利条件;但,她不能再生育,是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2)我认为,如果最后能证明她确实不能再生育:在孩子还不满2周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判孩子归她抚养、由你支付抚养费。即使是孩子已满2周,也可能归她抚养。
相关依据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3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婚生育本就不合法,她如果闹到法院,法院也只能做民事调解,你也占不了有利面,法院如果会视她为受害一方,那你就不好办了

孩子是无辜的,你们最好还是私了,如果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你好
1.这种案子法院会受理吗?

2.如果受理,那么会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