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私盖公章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42:48
我马上辞职,但是单位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和买任何保险,我想在我的辞职表上偷盖一个公司公章,以证明我的入职时间和劳动关系,请问我这样做违法吗?谢谢 急
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获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还有,我可不可以谎称我找到下一家单位了,需要开离职证明,以证明我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再让单位来盖章?
那个离职表上只有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还有公司总经理的签字。这样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们的工资都是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签字的那份由财务保管

我的证据有: 1、工作证【有公章】 2、员工奖励证书【有公章和日期】 3、离职申请表【准确的入职日期和个部门签字,但是没有公章,在法律上有没有证据效力?】 4、考勤机的指纹记录和签到本记录、财务工资表【电子表格】

私盖公章属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3:你有1、2、4足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补充回答2:我可不可以谎称我找到下一家单位了,需要开离职证明,以证明我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再让单位来盖章? ---法庭办案是讲究证据的,建议你不要做得不偿失的事情,按我下面提出的去列相关证据,别走歪门邪道,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补充回答:工资单签字的情况你向仲裁法庭提出的话,法庭会让公司提交,公司不提交的话支支持你们的事实劳动合同。

离职表上只有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还有公司总经理的签字---有同事证言的话就可以证明你与此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

建议你最好不要偷拿公司的公章来证明,到时候公司反咬你一口你得不偿失。

要证明你们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有很多渠道可以证明,你参照下面去列吧。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个月以上1年以下不签订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1年以上不签订合同的就视为已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