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前些天开车把人撞死了,他弃车跑了!之后他去自首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42:52
我有一个朋友,前些天开车把人撞死了,他弃车跑了!之后他去自首了!我想问一下,像他这种情况,如果花钱的话会判刑吗!感谢你的回答!

这是详细的报道:
本报讯昨日上午早9时许,轧死环卫女工魏素霞的肇事驾驶人闫喜德迫于压力归案。他说,事发后弃车离开现场是因为怕死者家属打他,他告诉旁边一人拨打120和报警后走的,但他与那人并不认识。

肇事车无牌照上路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春市二道区交警大队,主管事故的副大队长王景阁和事故科长齐力权一直在工作,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此事。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肇事的欧曼大货车前后都没有车牌照,驾驶人离开了现场。车内证件大部分都是闫喜德的,于是警方与车主及闫喜德家人取得联系,希望肇事驾驶人能尽快自首。

交警调查得知,该车车主姓张,榆树人,这台车原来在北京营运,被张买回来还没来得及落籍,只起了临时牌照,便发生了事故。

怕死者家属打他

记者见到了肇事司机闫喜德,他说事发时沿东环城路由南向北行驶,因为路上憋车,他开得慢,魏素霞骑着自行车走,后来他开车超过了她,走到加油站门前时右转弯,发生了事故。“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就是害怕,我家是榆树的,心想死者家属来就得打我,于是我告诉旁边一个人拨打120和报警后就走了,去榆树找车主了。”闫喜德说,“开了9年车第一次发生事故,后悔呀”。

肇事司机负全责

交警调查得知,闫喜德驾驶欧曼牌大型自卸货车沿东环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加油站门前处右转弯时,其车前部右侧将同方向骑自行车回家的环卫女工魏素霞刮倒,右前轮将其碾压,致49岁的魏素霞当场死亡,闫喜德弃车逃逸。

此事故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后认定,闫喜德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同时发生事故后闫喜德弃车逃逸,此事故认定闫喜德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魏素霞不承担事故责任。而且闫喜德涉嫌交通肇事罪,昨日下午,他已被刑拘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也只是自首才是出路。

这件事只能属于交通以外 何况人家还归案自首 我就是一名交通警察 这件事你别担心 顶多就是陪人家俩钱 不过看看车有没有保险 如果有的话 就通工比较好

这个要看死者家属了,他要你陪你就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