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具了正式发票,但要求退还预付的收据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55:31
我单位安装变压设备,签定了合同,分期付款。我方预付了一部份,对方开具了收款收据,设备安装好结算时,对方开具了正式发票,但要求我方退还收据,这样做合理吗
但收据我们已作为预付款入账了啊,退还真的很麻烦哦

收款收据可以预入账,这在财务工作中经常发生的经济往来业务。不是对方要求退还收据,是对方要索要预收款而发生临时性票据,你单位只需开具所发生经济业务预售部分款项的你方收据即可。
就是你付了款,对方开了收据,之后又给你开了发票,收据+发票肯定大于你的付款,你不给对方开收据,那么对方的账务是不平的。所以你自己开一张收据给他就行了。

不能退还,这个要求不合理,收据是往来收付款的证明,是不能据此确认收入或成本费用的,已经入账的收据更没有退还的道理。

也不是很合理.我们付款后,对方开了收款收据,我们就做了付款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款---x x 单位
贷:现金
收到发票时
借:有关科目
贷:应付款--XX单位
如果是跨月或者说跨年度的话,退还收据就些麻烦了.

合理,那收据意思是给你打的欠条,明白否?

十分合理,发票和收据都是收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