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5级鉴定已做,怎么赔偿,大概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43:23
男朋友的爸爸跟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关的保险,在工作过程中,右手的大拇指,食指,以及这两个手指周边的半个手掌都很严重,后住院食指截掉,大拇指接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用是由单位负责,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已做了伤残鉴定,5级,单位不是很想赔偿。
现在就是想问下,单位应该怎么赔偿,大概陪多少?
如果单位不愿赔偿,打官司胜算的几率大吗?
男朋友的爸爸能做些什么,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广东胡律师:

单位没有给你男朋友的父亲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他因工受伤而出现的费用都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单位不想赔偿,直接凭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到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得到以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2、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要看你们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08年元旦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5级工伤赔偿有: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