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赔偿公司损失~~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5:30:01
我一个同事, 上班时候去其他部门 ,经过他们允许用了此部门的仪器, 但是 后来被告知说使用不当, 弄坏了仪器某部分,他本人自己都不清楚是不是自己弄坏的, 但是公司要求个人赔偿4000元 ,不知道有没有关于赔偿多少的法律规定?

这种事情没有硬性规定说要赔多少,你同事可以和他们协商少赔偿点,或者你同事找人负责维修也可以,另外他用这仪器是干吗了?如果为了工作可以找领导,毕竟是为了工作弄坏的。他们也不该太苛刻

广东胡律师:

公司有权对员工因个人行为导致的公司损失,可以进行处罚及罚款,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有,依据见: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个是他们管理不当的原因!
没有这种规定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