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如何办理户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33:58
我老公在认识我之前与别人生有一女儿,是未婚生女,一直没办理入户手续。现在如果要办的话,该怎样办?会不会罚款?我们都是第一次婚姻,并且本人从未生育过,我们也拿了结婚证。
讲得太书面化,不懂你的意思!我老公是清远的,具体的罚款及入户手续能不能说详细点?

你老公未婚生子和你们现在的婚姻没什么直接关系,非婚生子肯定要罚款,标准是你们户口所在地上一年的年人均收入的三倍。罚款部门为计生部门。像这种情况,你们不要直接去办理,去找关系,如果实在没有关系可找,去找你们的居委会,委托他们去办理,给人家点好处,能帮你们省不少钱。

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3、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 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补充:
简单说:
1、去计生部门交罚款,自己按上面的标准算算该交多少,不想算的话,人家要多少给多少

2、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大姐那里,交材料(就是上面说的那些),人家再要什么材料,就给他什么

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