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急!关于给朋友做工行信用卡担保人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52:47
最近接二连三接到工行风险部的电话,说我的一个朋友大概透支了3000元左右1个多月没还,让我尽快去联系他催缴!突然接到这样的电话搞得我很郁闷!现在的情况是,那个朋友已经大半年不上班了,银行方面通过单位无法联系他(此人经常不好好上班,手机号早就作废了)但,他与单位并没有解除关系,(因为我们是国企职工,他不会因此丢掉工作,这几年一直是上半年班休半年,所以他们单位一直没有处分他),当初我们是同学,关系比较好,具体办卡的时间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当年是刚开始办理这种透支卡,当时他要我和他一起去银行柜台的,还拿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迫于面子我不好意思拒绝,再者他当年也一直好好的上班,我们两个单位离得很近,和他父母也比较熟悉,是毕业一起分配进厂的,所以我也没有多考虑就随着他和银行一起给他办理了那卡!后来几年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婚姻问题及结交了些不好的朋友,导致了自我堕落)我们也就一直不联系了,给他做保人的事我也早就忘了!现在银行找我要我联系他,银行说我不必担心什么,可我在这方面一窍不通,总是感觉很烦,当时接到银行的第一个电话后,我就马上到他家找到他了,(他现在离异和父母住在一起),说了这事,他满口答应马上就还,还让我不必担心,再次迫于面子我没有就此事和他翻脸,现在银行又找我已经说明他没有什么信用了,(可以肯定是恶意不还了),希望懂的朋友告诉我,如果他始终不还,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像我当年给他做的这种担保(我记不清我签字的是担保人还是联系人)是担保人吗?还有,如果这次事情有了了解,我想解除这种给他做朋友的担保人关系,该怎么做?

好人难做啊!

问题不是很大的,放心吧,会解决的!

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按照担保法》信用卡是不要担保人的!
作为联系人,也作为一个人,可以告知银行朋友的住址
如果透支3000元,倒也无所谓。经过罚息等,到了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到时公安找到你,也请你不要包庇,包庇的话~~~~~~~~~~呵呵!

1 办信用卡时,有两个人,一是联系人,二是担保人。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担保人,前几年办信用卡是需要担保人的。你可以与银行电话确认一下,你到底是不是担保人。
2 如果是担保人的话,你同学不还款,你就有还款义务,银行也可以向你追偿。你可以向银行提供你同学现在的联系方式。
3 如果现在的欠款没有处理好,你的担保关系是不能解除的。如果欠款处理完了,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解除保证关系,这样你同学的信用卡基本上就要取消了。

你用了身份证,说明你是做了担保,有点小麻烦,通知银行催款。

不是担保吧?是写认识的亲友吧?打95588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