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70岁老人(农村户籍)在儿子的城市户籍地居住,某日散步被他人意外致伤,这是否存在有监护人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05:50
附加问题:如果要赔偿,是参照农村户口算,还是城市户口算?

别人侵权,应该由侵权人来赔偿,不存在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的问题。
如果在城市居住满一年,可考虑按城市标准赔偿。有关规定,可参考此文章。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704597f95e33015c252df20d.html,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若老人意识清楚,有自主能力,则无其监护人的任何责任.肇事者与老人的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调查结论为依据.损失也以交警部门委托的鉴定机关出具的正规文书为准.
如果有证据证明老人常驻城市,在农村没有任何的经济基础和来源的话,可以参照城市标准赔偿.不过根据你现在说的情况,我看很难,因为证据不好找.
最好咨询一下律师.但不建议你找律师代理打官司.因为那样你的成本会很高.我前段出了个车祸,案情很明了,在法庭上,律师还没有我自己辩护得有力呢.

广东胡律师:

原则上是按老人的户籍的农村户口来算,但是如果老人所在地区的城市有相关条例,在城市生活多少年持有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就可享受城镇户口赔偿的话,老人可以凭暂住证以城市户口来算。

不算监护人的责任~~算撞你那个人的~!按当地接受的民警办理~!

应该是是参照农村户口算

肇事者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