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她该支付赡养费吗?该支付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3:08:45
在天涯上看到的帖子,问问

1.我,女,33岁,已婚,老公是城里长大的独生子女,公婆条件不错,我们有孩子。我和老公年收入加起来大概税后,有三套房产,有个车。
2.父亲,60岁,刚从国有工厂退休,每月退休费1400元。
3.继母,父亲的第二任妻子,50岁,以前做零工,出钱买了社保,每月400原退休费
4.妹妹,23岁,大学毕业不到两年,月入刚1000多。
5 .继妹,继母和前夫的女儿,父亲早逝,22岁,大专毕业一年,月入800
6、1999年4月,父亲和继母登记结婚,7月,我大学毕业。
7.2008年2月,继母患尿毒症。每月洗肾费用3000元左右。
父亲和继母现在的资产收入状况。
1.无存款
2 每月退休金共1800元。
3,有一套60多平方米的住房,价值30万左右。
-----------------------------

医药费不说,就说父亲有权利要求支付赡养费吗?如果要求该付多少?

广东胡律师:

父亲有权利要求其子女支付赡养费,赡养费多少由双方协商,由子女的经济情况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约定。

赡养是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灭,故你对你的父亲和继母有赡养义务。但是赡养义务并不等于支付赡养费,赡养费只是赡养的一种形式(间接赡养),还有与父母一起居住(直接赡养)等形式。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给付赡养费的条件是1.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2.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这二者结合才能要求给付赡养费。结合题目可以看出其中父亲、继母均有生活来源,且又有居住条件,不符合给付赡养费的条件,但不给付赡养费,也不能说明无赡养义务,其中你给付医药费也算是赡养的一种形式。
赡养义务包括并大于赡养费,赡养费是赡养义务中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