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带走钱财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7:37:02
结婚四年,夫妻关系刚开始很好,后来因婆婆挑拨,男方就打骂妻子,甚至有一次导致流产。
后来,女方实在忍无可忍就从家出逃,带走了13万元钱,后来女方起诉至法院。男方提出要求不离婚,或者离婚就按刑事案件处理,但是没有证据,这种情况下女方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广东胡律师;

离婚起诉承担不了刑事责任,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举证女方私自带走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要求如数拿出来两人平分。

没有刑事责任那么严重~
夫妻离婚是要平分共同财产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携款而逃南方没有证据了,而由于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现象,女方又有证据。所以女方不用承担责任,法院需按离婚的情形之一即家庭暴力判处离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要求女方把钱都拿回来后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起诉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