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厂房土地税房产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01:39
公司是2008年租用的个人的厂房,今年地税局非要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这部分税应该由个人来缴还是我公司缴纳,个人答应缴纳,但迟迟未缴,如果个人不缴纳,按照规定地税部门有权强制我公司来缴纳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为,税收法规并没有解释“使用人”一定是出租人,因此,应当在出租人不缴纳的情况下,主管地税机关有权强制贵公司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出租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是出租人,而不是承租人,但贵公司要把租赁费入帐,就要凭发票入账,如果你凭“白条”入账,一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扣除,二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第4款的规定:白条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出租人如果您要他出税钱,他要加价。因此,那羊毛出在羊身上税还得让你出。

如果个人不缴纳地税部门有权强制你公司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