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1:31:20
我是2008年4月16日入职的,而且试用期是3个月,三个月之后公司才给我上的社保。就在前天2009年4月15日,公司突然提出要辞退我,而且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说可以给我40天的经济补偿(工资的计算日期是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由于,当时跟我谈话的是我的直接上级,他对我一直很不错,当时就同意了,随后我打印了一份离职申请,不过我没有签名,是打印的名字。最重要的是,在这整整一年里,公司都没跟我签定劳动合同。我想请教各位,我是不是应该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啊?谢谢各位!

没签定合同就应该按无固定期限合同办理,你工作了一年,本来应该赔你一个月,按无固定期限合同算就得赔你两个月,再加上没提前三十前通知你还得加一个月代通知金。也就是三个月的赔偿金。

但你要证明你的说法,去当地劳动部门寻求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