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了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6:29:34
我是2008年9月26日进入这个公司的,当时说一个月试用期,10月份的时候我就转正了,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2009年4月份了,公司说因为经济困难,要裁人,要辞退我,这种情况,我能获得什么赔偿?

PS:我三月份和四月份的工资都没有拿,另外还有7个月的电话费补贴没有拿
如果公司不肯开辞退书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

希望一下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1.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不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含6个月)按一年计算给付经济补偿,您可以享受一个月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企业裁员的话应提前30天告知您离职事宜(正规的应是30天以书面形式发出告知书)。如企业未提前30天告知您的话,应付给您待通知金的补偿,即一个月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3.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如果您在职期间企业有不缴或落缴社会保险的行为,应在您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将所有社会保险补缴齐全。

如企业在离职工资、离职补偿、社会保险方面有脱赖的行为,可到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解决(投诉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稽查科)。

不知道呢,我以前进过的厂都属于小形企业,什么保都没有,不过每个月一点点工资还是按时拿到了*^-^*,拿到工资就不错啦,你去找它要3,4月份的工资行了,不会不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