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没有经过个别股东签名同意是否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23:31
我是一个公司的个人股东,我们公司的股份结构是国企投资70%,工会占20%,个人占10%。个人股东共有7名,我只占1%。因为种种原因,公司注销时并没有通知我,我也不知道这件事,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侵权行为,当地工商部门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我可以用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如果有谁清楚的,请告诉我,谢谢!

公司注销属于公司重大事项,作为股东,董事会没有通知你,征求你的意见,属于侵权,侵犯您的股东知情权,表决权,你可以向当地工商局申诉,要求工商局出面纠正公司的错误行为,但是根据民法规定,这种事,公司可以向你道歉并履行告知义务即可,不会补偿你什么的,如果工商局不裁决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可以通过诉讼,起诉工商局“行政不作为”解决,维护你的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