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没有搜查和逮捕证带着被害人和被害人的亲属来家抓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2:50:17
3月24号我和同事因为一点矛盾打了一架,把我同事的头部和额头打伤三处法医鉴定都是轻微伤,伤口的长度为3.7厘米3厘米和2厘米,4月17号晚上被害人和他的弟弟带着派出所的人来我家抓人,派出所的人只说他是所长,带着手铐进来的,到家就是挨着每个房子找人,在找人的过程中也没出示搜查证和逮捕证还有他的警察证。在没抓到人走的时候被害人的弟弟留了下来,对我妈说,私了就算完了,你要是交给公安处理的的话咱们以后试试,到了大门后他还骂人,我不知道被害人的弟弟是什么行为,带着派出所的人来家还说私了就算完事 公家管了就和我们没完,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们威胁和恐吓,他也确实对我家的人造成了精神上的打击,那天我爸爸和我都出去了,家里没有一个男性,我现在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医药费和所以的费用加起来是28600元,事情结束了我是不是还能去告他们

你有保留什么证据吗?他给你出条件时你有录音或者证人在场吗?或者你们有签下什么书面协议吗?这些都是你需要收集的证据,如果你有充足的证据,可以去告他,如果没有,那就当是给自己的行为买次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