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邮品照片结集出版,是否构成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2:08:09
集邮爱好者,收集了大批名人签名邮品,现拟将其照片出版供其他爱好者欣赏,此举侵权否?
谢谢~!

仅供欣赏不属于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应该不算侵权,况且邮票是有价证券,本着学习和欣赏的角度出版书籍市场上很多,所以算不得侵权

应该不算侵权,况且邮票是有价证券,本着学习和欣赏的角度出版书籍市场上很多,所以算不得侵权2008年 最流行手机个性签名制作,通过手机你就可以在短短几分钟内制作出一款让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签名。郭若沫后结集是什么出版??? 非商业目的转载已出版小说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搜集网络作品并结集出版, 平面构成结集怎么做啊? 如果我的稿件被杂志社或者报社录用、刊登,那我以后是否结集出版(出书)的权利,版权算谁的? 请问五万字的小说集可以结集出版吗? 刘亦飞签名照片 谁有韩寒的签名照片? 怎样做签名照片 谁有井柏然签名照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