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继承法,我妹妹的赔偿金怎样分配才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08:58
妹妹因车祸去世,她的赔偿金应怎样分配才合理?
(她有老公,还有一个女儿)

根据国家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是不是按第十条继承法分配,比率是怎样分配?因第一顺序成立,是否就不会再按第二顺序了?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
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根据第二十六条,赔偿金是否属她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1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按法定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不会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权利和义务,财产的优先照顾老人和孩子

2赔偿金是个人人身赔偿,赔偿金的取得在于死亡人之后,死亡人死亡夫妻关系就不存在--所以不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赔偿金为妹妹个人财产,分配:丈夫,女儿,父母平均分。
夫妻共有财产,先分出一半归丈夫;另一半,丈夫、女儿、父母平均分。

广东胡律师:

1、是不是按第十条继承法分配,比率是怎样分配?---你妹妹的遗产由她老公、女儿还有你父母平分;

2、因第一顺序成立,是否就不会再按第二顺序了? ---是的,第一顺序成立就没有第二顺序什么事了;

3、赔偿金是否属她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属于,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款:“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第一顺序成立,是否就不会再按第二顺序了? ---是的,第一顺序成立就没有第二顺序什么事了; 赔偿金是否属她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属于,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款:“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她的赔偿金应当由她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