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胜诉后欠钱的人能否还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20:02:53
我让别人办产权证并给了他24000元整人民币。结果他把钱用去赌博了,全部输光了。我向他索取,他一拖再拖,就是不给。但他却亲笔给我写了欠条,并且欠条在我手中。我想问一下:1.他拖欠多长时间,我才能起诉?2.起诉费要交多少?3.胜诉后,他能否还钱,他最长能多长时间还完钱?
(此人为正常人,没有任何疾病。并且欠条不是在威胁情况下写的)
请帮我仔细作答 万分感谢!!!!!!

出具欠条以后,立即就可以起诉他。
你有权随时要求他还款。
24000元的标的,诉讼费大概是400元左右,反正不是很贵。
胜诉以后,不一定能拿到钱。视他有没有履行能力而定。
如果他没有车 没有房,也没有正当收入。你就拿他没办法。
否则,如果有什么财产,你告诉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可以依法拍卖 出售他的财产 来偿付这笔钱。

  1. 起诉胜诉后,欠钱的人应当还钱。

  2. 1)如果胜诉后,欠钱的人自觉还款是最好的。

    2)如果欠债人拒不还款,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被告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则强制执行中止。

    4)法院一旦发现,或者原告发现并向法院报告 被告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则强制执行程序重新启动。

  3. 需要注意的是 强制执行必须为被告人以及被告人所供养人保留必要得生活费用资产等。

约定时间到了不还就可以起诉,诉讼费不贵的,你胜诉了的话诉讼费是不用你交的。判决书上判决他什么时候还他就得什么时候还。不过你也要考虑他实际情况,如果实在是没钱你让他怎么还呢

1、还款期限届满起2年内可以起诉,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则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期限开始算起
2、诉讼费为24000的4%
3、他能否还款取决于他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如果有财产又拒绝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你就可以起诉,能否还钱要看他的经济状况和意愿了,如果确有财产可以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