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法是否合法?另外关于交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2:54:02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了,试用期一个月过后我要求签合同公司一直么答复我,到现在也没有签。而且说好做满一年帮我交金结果一年半后,也就是这个月才开始帮我交金。。公司做法合法吗?
关于交金,公司在苏州,可是注册在常熟,说是按1200基准帮我交5金的,可是我工资是3000怎么是按1200基准交?(工资每次都是发现金的)还有常熟那边的5金到底是指哪5金啊?
请知道的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被扣了500元说是交金的,实际拿到2500。公司所谓的交金是不是都是我个人自己出的?公司没出?

一般来说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单位没有履行此项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而且也不应当以试用期为由,不订立书面合同,事实上试用期的期限也与合同期限有关,所以说公司有作法有不妥当的地方。

按社保管理的规定,社保金缴纳可以按照不同的工资等级划分档次,有能力的可以多交。不过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有规定,不应低于工资总额的5%。

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一金:住房公积金

试用期通常是一个月或三个月,一个月试用期应该签定一年的合同,三个月至少签定三年的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未签合同,可视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主张你的合法权利。

是四险一金:养老险、失业险、女工生育险、医疗险、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