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迟迟不宣判家属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12:27
检察院公诉己提交法院并已开庭一次,事隔50天,法院迟迟不宣判。请问律师:1.法官审案是否有期限规定?2.法院迟迟不宣判,家属应怎么催他?怎么办?

你好!根据法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而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因此,如果你的案件的情况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你的案件确实有点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审理期限了。你可以与主办法官联系,催促一下。此复!

问问法官,崔一下

1、有。2、催一催应该很快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