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一个多月去工商所登记告知要罚款,是否有道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33:34
本人是失业人员,年后开了一家不足5平方的小化妆品店,去工商所办理执照的时候,告知因为开业前未办理执照都一个多月了要罚款,是否有道理?(我去办理登记的时候是开业后的一两个月左右),请指点,谢谢!
他们把我喊到工商所等了一个多小时,还说是做笔录要我签字,我没签!说是必须要签字以后,才能办理?

他们怎么知道你开业一个多月了,你就说当时在装修,筹备,没正式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
第七条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经营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应当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罚你是没有错的,具体怎么罚,或者是罚多少,那要看你的造化了!

你没又营业执照吗?
肯定罚啊。。。

没有营业执照,就没办税务登记,就等于不上税,你说罚不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