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议法律案的具体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17:22:17

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
刑事案件也是两审终审制。但死刑案件有核准制。
以普通民事案件讲,一审在基层法院,二审在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不服的话,就要去省高院,或全国最高院申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制。
刑事案件也是两审终审制。但死刑案件有核准制。
以普通民事案件讲,一审在基层法院,二审在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不服的话,就要去省高院,或全国最高院申诉。

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议案的提出——草案的审议——草案的通过——法律的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