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丙免除了乙的质押责任,问此时甲的担保责任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8:03:40
甲乙分别为丙对丁的1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其中,甲以自己的房屋承担70万的担保责任,已登记
乙以自己价值30万的名画承担质押责任。
后,丙免除了乙的质押责任,问此时甲的担保责任是:
A全部免除
B不受影响。
C甲仍承担70万的担保责任。
D甲承担40万的担保责任。

肯定是d 法条明文规定的

b

这个是试题吗.
那应该可排除甲.乙是自行约定按七三开分别承担担保责任.
我选第三个C

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如果是数个担保人约定了保证份额的话,那各担保人就不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是按约定的份额各自承担,

此种情况下,不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甲仍然承担70W的担保责任
由于甲乙分别对丙的100W承担担保责任
因此两者不具有连带关系
所以丙免除乙的责任 不会影响甲的担保责任

我的担保期已经超过了六个月,是否已经免除担保责任? 25.下列项目中,属于船舶保险一切险责任免除的包括( )。 学生做生意(小生意,达不到纳个人所得税地步)不用纳税吗?有法律明文规定学生勤工俭学的可以免除营业税 请问友邦保险的理赔中“‘及椎间盘突出症’为责任免除”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是什么意思? 身故险的责任免除中的疾病都包含那些疾病???急!!! 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如何理解?能否举例说明? 如何确认只要男方放弃财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去杀人得以免除赔偿责任 抵押(质押)贷款的含义 “免除学杂费”的“免除”英文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