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工程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52:04
查:经过招标,邯郸市丹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于2008年5月18日与公司采购部签定的道岔施工安装合同。
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后90天内交付使用,也就是2008年8月16日应当竣工。但是由于丹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迟迟不能将道岔提货,造成实际竣工日期为2009年2月25日。比约定日期迟延了半年。
期间工程部与采购部曾数次催告,但是丹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迟迟不能将道岔提来,并以种种理由拖延,甚至数次谎称某天将到货,但是每次都不能如约,该公司在此问题上毫无商业诚信。
调查还发现,本工程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处理。
如何追究它的违约责任?有没有专门的规定,可不可以收取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在签合同时应该在合同里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或是违约的处理办法。这样应该都在合同里边包括。如果合同里有的话你可以和对方交涉,让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对方不从或是有意拖着不进行赔偿,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法院应在60个工作日给你答复!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滞纳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赔偿。建议做诉前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