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发票无法认证,我会赔偿损失的进项税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46:41
各位前辈,大家好。我是单位的会计,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和认证工作由我负责。我们的税票的收取流程是,会计审核在收到有税票的报销单后,会将税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拿给我,由我在发票联正面加盖“抵扣联已收”章,并在背面注明收票的日期后,收下抵扣联,返回报销单和发票联给会计审核。我还要负责单位凭证的录入工作,所以我在收到出纳交接给我的凭证后,才会将已经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进行认证。因为我的疏忽,我在3.31日和4.7共收到五张1月12日至1月15日开出的发票,我在4月22日清理手上的未认证的抵扣联的时候,发现上述五张已经超期的发票,税额共计近两万元。也怪我自己在收票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开票时间即将过期,我只是凭经验觉得刚拿来的税票不会这么快过期的,因为期限是90天。
当我发现这个情况以后,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第一反应是,会不会让我赔偿这2万元的税金损失呢?后来我将此事老老实实的反映给了财务经理,我们财务经理直接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说怎么办呢?”我当时脑袋就懵了!然后她就喊我写了个情况说明交给她,她说只有交到总部去审批,看总部怎么处理。我们办公室的所有人也知道了我的事情,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我。我们是零售企业,是分公司,归总公司财务部管。以上五张发票我们也是入费用科目,损失的税金无法挽回的话,也是增加我们的费用。但是现在这五站税票都还没有付款。其实我也大可像那个前任一样,三天不上班,就算旷工,这样我也就非正常离职了。但是我们会计主管和我们财务经理平时都对我很好,我不想这样不负责的就走掉了,但是又不知道以上五张没有认证的发票的进项税金会让我赔偿吗?我现在根本不敢和家里人说这个事情,因为我怕他们操心!昨天晚上也只睡了两个多小时,内心一直很纠结!

现在我也碰到了相应的问题,我在百度知道里面看到,有人建议采取退货的形式,让对方重新开具。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如上段所述。但是我有查到,上海那边可以办理超期发票的退货事宜!我就在猜想四川这边会不会有相应的法规政策呢?万一还可以挽回一些损失呢?当然只是猜想而已!
纠结的我,第一,知道这个超期的税金损失恐怕是挽回不了得了 ;第二,最关键的是,不知道我会不会赔偿这个损失的近两万元呢?第三,如果不赔偿的话,肯定是让我直接走人了。我

认证过期可能无法挽回了,但是我觉得你不应该以矿工的形式来离职,到时候就算单位不追究你任何赔偿责任,但作为一名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要注重职业道德,因为就算你不在这个公司做了,你也会在其他地方就业。这样离职会损害你的信誉的。而且你也说了你的上司对你也很不错,不应当一走了之阿。勇敢的留下来承担责任吧。
再说这些没有抵扣的税金可以作为费用入成本的,不可能是2万元全部损失了,可以冲减利润的,这样算下来你就算要承担全部损失,也不是2万,1万多吧。所以想开点,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表示深切同情,如果在你收到发票那时已经过期了,那责任不在你。发票没过期吧,四月分拿去认证应该还来得及。实在不行也不用赔2万呀,不能抵扣只能作为费用了,

看了你收到发票的开票期,你收到时还没有过期,因此你现在只能看公司如何对你进行处理了。我们只能深表同情了。

也深表同情.

这种情况谁也不愿意发生.

你只有如实向主管反映这件事,看你单位对这件的处理意见.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时间比较长,且工作有比较突出的表现,我相信领导也会在这件事上采取一个比较明智的做法,不会太过份地处理你,毕竟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只能作为一次深刻的教训,认真地吸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