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劳动合同(合同解除与终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04:33
因公司搬迁合同转移到深圳市内,2009年4月30日劳动和同终止日。按(法律)合同约定如个人不同意续约者

须在本月30日内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将给于个人经济补偿。

咨询事项

1、因为公司4月之前没有提出4月30日终止公司所有合同,当时3月份下旬我就交了辞职单(辞工到期日2009年5月28日)

请问按合同解除日来算,离辞职到期日还有一个月。也就是这个一月我不打算和公司续约(不签合同),能否有经济补偿。(麻烦回复)

2、公司在终止合同时,须要提前多少天告知在厂员工。(麻烦回复)

3、公司说要么叫我2009年4月30日就离开公司,(没补偿金)要么就签约多一个月(从2009年4月30日到2009年5月28日)没补偿金。 请问公司这样的要求否合理,因为我个人不想跟公司签约一个月。要是在劳动法律之内能拿到公司补偿金后就离开。

4、如按我国劳动法规定,请问我能否得到补偿金。(以上还请热心的您帮忙解答)谢谢您了。

5、如不能得到补偿金情况下,原因是因为什么。(还请您细解)

答复如下:
1。可以,因为依据法律你自愿解除合同发生在5月份,即之前的时间如果公司和你解除,属于违约,应该支付你补偿。
2。30天
3。不合理。要求你解除,本身就是违约,应该补偿。但是因为你递交了辞职信,公司可以在5月28日和你解除合同而不给你任何补偿的。
第4,5个问题的答复:如果你已经递交了辞职信,公司方面如果愿意支付你工资到5月28日,那么他们可以不付你补偿,但是如果在此之前他们要求和你解约,就得补偿。

1\难道你们公司员工的合同都是4月30日到期吗?如果不是,那就是4月30日解除劳动合同了.
2\如果合同到期,公司可以当天告诉员工都可以,并按规定支付补偿金.
3\其实你已经交了辞职书,公司让你早点离开其实也不是可以的,或者公司让你继续工作到5月28日,你也不能拿到补偿金的.
4\根据我国劳动法律,你主动申请辞职是没有补偿金可拿的.
5\不能拿到补偿金,因为是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是公司来解除或终止你的劳动合同.(只要公司终止或解除你的合同时才有补偿金拿的.)
如果你真的想拿补偿金,或许可以从其它方面着手,比如,有没有加班费没有给足的,社保有没有按你的实得工资缴纳,周六周日有没有双倍工资.就和公司商量一下,适当拿点补偿金了.免得心里觉得吃亏了..

首先告诉你无论你怎样离开工作单位只要没有犯法就都有补偿金。只是数额不等罢了!
08年新出台的劳动法规定不论辞职或开除,都按相应工龄补发赔偿金。下面你看看劳动法吧,会有你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