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身份认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50:06
请问:国家统招的大专毕业后去当兵,两年后复原回来,安置到了国有企业里工作。听说按照现行规定,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后都能够享受干部身份。请问我说的这种情况能够确定干部身份吗?
工龄从什么时候算起?复员回来待安置的一年能计入工龄吗?

1、早在93年7月劳动部就以“劳办发〔1993〕78号”文件转发了《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后企业就不再搞干部身份的认定了。你所说的规定是93年以前的,现在已不适用了。
2、取消身份界定后,企业实行按岗位管理,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退休也按岗位确定,分为工勤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
3、工龄应当从参军之日起计算,待安置的时间应该可以连续计算。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都是企业自主认定,不同的企业规章制度也不同,处理方法也不一样。
4、现在的工龄已没有更多的实际意义,除非企业的分配与工龄挂钩,如工龄工资等,过去与工龄有关的退休金,现在也不按工龄计算了。

在企业工作,“干部”身份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在工人的岗位上,“干部”有什么用,现在的企业,都是聘任制。工龄从当兵的这一天算起

毕业的时候有报到证吧,有的话就能证明你的干部身份了吧.没有什么用处的,只是人事档案划分的区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