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21:54
66岁老人被两名30多岁青年从背后踹倒,先是对其头部、面部、腹部、胸部拳打脚踢,后拿八九块砖头向其身体乱砸,造成老人后脑勺上方三厘米处伤口、两肋部疼痛、眼部青肿。一个月后复诊,CT显示脑部有积水,应如何鉴定伤情,如何诉讼?谢谢!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一级:4.4.16外伤后脑积水
你必须要在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并下结论书.方可确定是不是轻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可以,公诉和自诉
公诉,要求公安局尽快立案,后进行刑事诉讼.
自诉,拿着你的伤情报告,到检察院进行刑事自诉.
友情提示:自诉会快一点.

至少属于轻伤 报警吧

广东胡律师:

1、伤情是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

2、凭伤势鉴定书到法院对两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年青人进行诉讼,如果构成“轻伤”的话,不仅要承担老人的民事赔偿,还要依《刑法》被判处3年以下刑罚;鉴定书上如果构成“轻微伤”的,不需要承担刑罚,但要承担老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