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2:00:59
我学的是会计电算化的专业,去年10月份人本集团来我们学校招聘,招聘时说我们将来可以直接进财会岗位,等到2月底公司通知我们上班,但是要经过一个月的军训。。。军训结束了分配工作我被分到了他的子公司——金华十足便利有限公司,就是便利店,现在我在当陈列员,而且到现在也没有和我们签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他却说交接必须一个月的,我说签合同是要交接一个月,现在又没有签合同没必要等到下个月的,他就说要是不和他交接就没有工资。难道我这个月就白干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预告型解除、即时型解除、立即解除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属于应当30日以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后两种无需提前通知。建议你你直接提起仲裁,
请求:1 解除合同;2 支付自你工作后第二个月起至解除合同之日双倍工资;3 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百分百胜诉。

貌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