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青春谁做主》中的两个案子合乎法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38:41
不知道各位律师朋友有没有看过最近流行的一个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但我的问题就与这个电视里面的两件案子有关,解释起来比较复杂,最好是看过此电视剧的又对法律知识有相当了解的朋友来回答这问题!感谢!
问题一:方宇他帮助车行老板翻修赃车,这个构成销赃罪了吗?而且虽获他得一定收入,但及时返还,知错能改,悬崖勒马,这些法律不应该鼓励吗,怎么反而是惩罚?最终量刑一年。问题二:周晋他十年后自首,却因为证据不足,法院撤销诉讼了,这个合法吗?一个人自首了还需要证据啊?除非是疯子,谁没罪去自首啊?显然也不合理啊!
ps:问这两个问题不是跟电视剧较劲,主要是想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加强自身的法律认识,想知道这些案子在现实中会是怎样的结果,哪位法律高手经过,还望指点迷津!感谢!

方宇参与了赃车贩卖,并且翻修把车里的机器型号全部去掉,都是不合法的,虽然及时返还,知错能改,但事实已经确定,造成很大损失,所以量刑一年,如果不悬崖勒马的话,他至少是5年的量刑。

周晋的证据确实没有,当时没有人看见,只有他一个人看见,所以证据没有。 法律是以证据来论处犯人的,周晋自首没有证据,无法论处,电视上也说,只要有证据,马上起诉周晋。电视剧里的塑造的人很完美,不合理的就是合理的,看电视不要当真,如果你看韩剧,里面的烂七八糟的更多,看电视这么多的疑问就太累了

一:个人认为,方宇在改装车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赃车,他有疑问,但是他的老板没有告诉他。我认为这是他的老板在保护他。如果告诉他的话,那才叫参与犯罪。但是他不知情,我觉得不应该被判刑。就算被判刑,3年以下的刑期就可以加缓刑了,那样就不用坐牢了。而以他的情节,完全可以改缓刑的。
二:证据法里是说,人证和物证必须相辅相成。单纯的人证和单纯的物证都不能被当作是完整的证据。自首不能定罪是为了杜绝自首者被胁迫而自首的情况,也为了杜绝黑社会集团找人定罪的情况,这是很科学的。

我也对周晋的自首案纳闷,电视里提到了新刑法,说什么人权来着。

电视里说周晋那个案子体现了新刑法第十二条对人权的维护,你感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啊~我看的实在太仔细了,呵呵

想不通 这么多人跟电视剧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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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大家都很懂的样子哦,貌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