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打的赢吗?专家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01:07
事情。我想出国打工然后找了个劳务所。然后我以前的一个亲戚知道后也想知道(前期的亲戚现离婚)然后交钱的时候前亲戚把钱给了我。我汇给了劳务所。之后汇款后签名是我代替我前亲戚签的。然后发现劳务所是骗子。拿了钱跑了。现已经抓到判了刑!。钱只是经我手帮忙汇一下。但是现在前亲戚要跟我打官司。说钱经过你的手出去的。现在要拿钱当然找你。你说这个官司打的赢么?专家进来!
要是他死不承认怎么办 !是他主动要我帮他弄的。
我已经汇款给劳务所了。汇款的单子还在我这里!
汇款的时候我亲戚就在我边上!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你有确凿证据,所以不用太担心。而且对方已被判刑,他肯定承认了诈骗,这对你来说就不需要你证明你和他不是一伙的。

你和你亲戚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代理关系,你应该没有拿到什么报酬。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只要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代理中风险由被代理人自己承担。由于你自己也是重大损失者,这就可以证明你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法院应该不会判决你承担责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汇钱的时候你亲戚就在你边上。
你可以放心了,你根本不用承担责任。想要钱,让你亲戚自己去找骗子要去吧。

无所谓他承认不承认。你又没有过失,而且你也是受害人吧?
法院受理了么?

广东胡律师

要看你能不能举证是亲戚让你帮忙汇的款,而你事先并不知道此劳务所是骗子单位,如果不能举证的话,那么你就要赔偿你亲戚的经济损失了。

这是民事案件,想赢的话,你需要一定的证据..
你是代理人,所以代理人也要付一定的责任,找个好点的律师..
律师的供词很重要, 表面上你没有犯什么错误..
但是你也有一些间接的不对..

根据我国法律《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你只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所说的是真实的就能打赢官司。

你只要证明你拿了他钱以后确实把钱交给了劳务所,并且和劳务所没有串通就行了。你没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