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金州户口落到大连市内,怎么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16:39
我现在户口是在金州,在甘井子区有房子,因为当时说80万以上才可以落户,所以就先落了金州,那么现在如果想迁到甘井子这个房子,该如何办理,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希望知道的人详细解答一下好吗,还有现在房子是我的名字,我父母能一起落么,我们现在3个人都是金州户口。

目前户口迁入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迁入大连市区:1、“三投靠”落户,2、暂住人员落户,3、引进人才落户,4、购房人员落户,5、投资人员落户,6、其他各类人员落户。
(一)“三投靠”落户准入条件
  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业人员,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并结婚满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并结婚满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夫妻双方均有职业符合上述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准入条件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并按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审批程序申请办理);
  2、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等情况被投靠的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在我市;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可投靠常住户口在我市的监护人(其法定监护人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第二款规定的兄、姐);
  4、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请1名无业未婚子女投靠;
  5、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主城区、新市区,其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且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
  6、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新区,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且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

  7、投靠人申请落户,被投靠人须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与本人户口登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
  8、被投靠人因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而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稳定住所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无房屋权属纠纷的,可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暂住人员落户
1、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以上;实际居住满5年
  2、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实际居住满1年
  3、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4、申请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须是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