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的骗子!请教律师朋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2 06:57:04
还是2005年的事情,一直比较揪心,想请教一下法律界的朋友。
我叫周湘,当时在北京某IT公司工作,公司是某品牌笔记本电脑的总代理,我业务做得还不错,一年做几千万,与很多代理商建立了比较好的信任关系。钱老板、金老板便是其中之一。
我大学同学王涛,天津人,来北京玩,说他跟我合作,我会有很多外快赚。他有一个朋友叫陶越,可以长期从工厂直接提货,由我来负责销售,中间差价就是我们几人来分。
我把此事向钱老板和金老板分别说了,他们一听非常高兴,因为我们都知道市场中有这种货流通,利润相当可观,他们表示只要有货他们全部接受。
9月,王涛通知我准备70万提货。我先跟钱老板说了,钱老板只有50万,由于要一次性提货,资金不够,我又找金老板,金老板准备了15万,最后我自己又从银行取了5万,刚好凑齐70万。钱老板的50万打到我的私人存折上,金老板是拿着15万跟我一起去天津。
到了天津,我、金老板、王涛一起在银行取出了钱老板的50万,放在一个大包里。王涛说陶越在工厂等着交钱,我们就把这一包钱交给了王涛,由他送到工厂给陶越去交钱。陶越这个人,王涛从未安排让我、金老板、钱老板见过面。

晚上我从王涛电话中才知道出事了,陶越拿着钱跑了。几天后,王涛也失踪。
讨债的生活开始......
1、我、钱老板、金老板一起到天津某派出所报案,怀疑王涛和陶越合伙诈骗。警方初步调查结论,王涛也是受骗者。
2、我、钱老板、金老板一起到天津王涛的老家,找了他父母陈述情况,要王涛出面,索要赔偿,但分文未拿,欠条也不写。
3、钱老板把事情捅到公司,我被迫辞职。这期间从北京到天津跑了数十次,花尽了我所有的积蓄,但就是找不到王涛。
4、钱老板又请了八个黑社会流氓到我住所,要绑架我,百般威胁,当天拿走了我钱包里仅有的几百元钱,说明天还来找我。为求生存,我只好报警,后搬到了新的地方,也暂时与他们失去联系。
5、钱老板、金老板也到我老家湖南找过我,但我不在家,我一直在北京。我找了份新的工作,但由于有心理压力,工作做得很不好。

2009年初听朋友说,钱老板把我告上了法庭,我才看到公告:
周湘、王涛:本院受理原告钱江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补充:
4、陶越即使被警方抓住了,可是钱挥霍光了,怎么办?这笔该由我和王涛来赔偿吗?各多少?:
(1)钱挥霍光了,没办法,只能等他什么时候有钱了再执行,总不能让公安代他偿还吧?
(2)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和王涛没有参与诈骗、也是受害人:你和王涛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还债、但在人情上,这钱是经你和王涛的手出去的,怎么说你们也有责任,二人共同连带。

5、假如法院强制执行,可我一直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等你以后任何时候有财产了再恢复执行。
6、我需要到法院起诉王涛吗?:需要不需要全在你,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可是二年,从你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益被侵犯时起,超过二年就会丧失胜诉权,起诉后法院可能会驳回。

1、虽然叙述很长,但事情很简单:就是你的民间借贷纠纷。

2、“法院的判决结果我并未看到,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1)有你和钱老板的借款证据在,应当是判决钱老板胜诉、判决让你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承担该案的诉讼费(应是50万元多了,诉讼费的计算方法是标的额×1%+3800元);
(2)另外:如果钱老板申请了强制执行,从判决确定的让你支付欠款及利息之日起第二日,至你还款时止,还应支付以上所有款项(50万+利息)迟延履行金,数额是【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经过4年,这个数目也不是小数了。
(3)如果钱老板没有在判决生效后的2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他无权再申请执行了。

2、“按照法律,我应该赔多少钱给钱老板和金老板?”:
(1)赔偿钱老板的钱:见上。
(2)赔偿金老板的钱:如果他自你们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二年内 没有起诉:就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他再起诉很难获胜了。
但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自金老板向你要钱后2年内他都可以起诉。
(3)因为这次金老板没有起诉你:目前你还不还在你自己。

3、“针对这件事,我现在还应该做哪些事情?”:
(1)如果是我,我会边打工挣够自己的生活费边找王涛、陶越,找到后立即报告公安抓人:不能就这样让一生的前途和信誉都毁在他们手里。
(2)如果你有机遇、有能力在最近几年挣够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