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问题,注销,欠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6:34:59
本人是在武汉工作的外地人,2008年10月底辞职到2009年3月(共5个月)一直是处于失业期,这段时间的社会医疗保险停交,以前的公司交的是2008年8月到2008年9月月的社保,还没卡。我在网上查询发现养老保险欠费时间为 2008年10月到2009年5月(共七个月)。
问:1.现在的公司要给我交社保(从5月份开始交)不知道这期间的欠费该如何处理?

2.如果要我个人来交 我没那个钱,能否注销之后重新在办?

谢谢大家

问:1.现在的公司要给我交社保(从5月份开始交)不知道这期间的欠费该如何处理?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因此你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2.如果要我个人来交 我没那个钱,能否注销之后重新在办?
如果说你打算重新交纳,就没有必要注销之后再重新参保.只需要办理转移关系之后再续交即可.

1.显示欠费,那就得补交了,否则不能续交的

2.外地农户才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的,也就是注销,城镇户口不行,除非你转回户口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