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错误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4:14:08
我男友于2003年大学毕业分到现在的城市,在一所中学教书,所以他的户口上的迁入本市原因应该是大学毕业转入。2006年他和一女的结婚,户口迁入女家户口,户口迁入变为因夫妻关系迁入,08年6月我男友与他前妻离婚,户口迁出并到同城他学校所在区域(与他前妻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区),迁出栏为:因其他原因迁出。2008年10月我们认识,2009年4月,他把户口迁入他之前自己买的房子所在公安局。但迁入原因仍为因夫妻关系迁入本市。这是以前公安局给弄错了。我们问市公安局,人家说错了也不能改正,迁入一栏为死的。我们准备领证结婚,同时我的户口也准备转入房子办理户口本,但是因为我们单位办理很多事情都需要户口本,可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户口本上他的那个信息(我和他不在同一单位上班)。请律师回答我们该怎么办,为什么公安局给弄错了又不肯该呢。

公安局没弄错,迁入本市的首次确实要写是因为什么原因迁入的,公安局的系统里这一项是必填,我知道他们的那个必填项目是有选项的,也就是说,选项里没有和他迁入原因对应的项目时才写是因为其它原因迁入,像你男友是因为和他前妻结婚而迁入的本市(因为以前是集体户口是没有户口本的,所以结婚以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常住户口),所以肯定也是这么写,而且写完了就不可能再改,但不排除你认识户政科的人,而且关系非常铁,才有希望改,否则不会有人为你而违反政策规定.

但我个人建议,其实也无所谓,不管他与不与你在一个单位,我觉得很少有人刻意去窥探别人的隐私的,这种事情你只要别太在意没什么的,现在这年头离婚并不代表什么,婚姻的基础就是爱情,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你们有爱了才会在一起,干吗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呢!

祝你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