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紧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5:31:48
车由北向南在国道上正常行驶,行驶到家门口段时(我家在国道东边,面向西),我是按正确的交通规则行驶,转弯,打开左转向灯,准备转弯,车速很慢,车左前轮都已过路中线了。这时后面来一辆摩托车,时速很快,大约在70千米/小时,摩托车上两人,后面一人手中提一捆竹竿(是搭菜架用的小竹竿,数量约100根)。事故现场是这样,摩托车和人都已超过汽车,唯有他手里的竹竿插到车后右面边上保险杠尾灯里,一人当场摔死,一人受伤。摩托车和伤者,死者均未和车发生摩擦碰撞。
伤者,死者没有带安全帽,无牌,无证驾驶
请问这样的事故该怎么样划分责任,各占责任比例是多少?

摩托车全责

理由一条就够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43条:前车正在左转弯的,不得超车。

伤者,死者没有带安全帽,无牌,无证驾驶 和责任划分没关系
确如你所说,你无责任,摩托车驾驶人负完全责任.

MOTO 负主要责任
另一车次要责任,未确宝安全后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