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如此大女儿,该如何起诉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2:42:18
老人有三个子女
最大的是姐姐,她认为女儿不用赡养老人,都是儿子的责任。
她儿子在上海工作,收入最高,最稳定。
只有老二是男的,夫妻工作比较忙,经常不在家。
老三也是女的,得了癌症。

老大平时很少赡养老人,主要是老二老三。
老三住院后,老大才赡养了几天,今天就打了个电话给老二,老二没接到。
说明家里没人!!!
她居然就直接把老人赶出门,让她自己过来老二家。完全不管老人死活。

老人有点精神病,大家都不愿意接。
可是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我可以起诉她吗?怎么起诉她,需要哪些证据。
她跟法院的关系很好,经常做陪审之类的。
我们都不想跟她有任何关系,可她贪图遗产,不理她隔三岔五有来啰嗦。

首先,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不论男女都对老人付有赡养义务。
但有几个问题,你是谁啊。起诉当然是可以的,证据也挺简单。
有啥问题,可以具体说,我在线。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法院是违护公民的地方,如果此法院因为跟她关系好而她的话,你们可以去上级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此法院不作为,这个人不可能跟高院都有关系,中国是个法治国家。

你直接以以下法律去起诉老大: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证明老大不尽赡养老人义务的都是证据(证人)。

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她要求赡养。

中国人以孝为本,这样的人真该好好教育一下。

直接提起诉讼

如果是你亲切,这个好半,你不用那什么材料,直接去法院,法院会先协调的,不管男的女的,都有义务孝敬老人,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是道德关问题的,社会也会谴责她,老人是大家的问题,谁都有义务去照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