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01:41
有学法律的吗?我想请问一下,九年义务教育,教师是不是有权利开除学生?据老师们说,有一种说法叫劝退,不是开除。但是我想具体咨询一下,劝退和开除有没有明显的界限呢?
我们这六中初一的学生被开除好几个了,美其名曰:劝退。稍微有点不顺老师心的过错就劝退,弄得班里的学生人心惶惶的。尤其是中下等的学生。
我教的这个孩子,(我是家教)学习成绩不是很差,现在也正在进步。被老师开除后,家长一直给老师说好话,送礼才重新上学的。连学号都给消除了。我很气愤,想问一下,义务教育过程中,老师有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谁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任何人不可以剥夺的,学生在校期间所犯错误也会因为其未到法律责任能力阶段而免责(民法为16-18岁,刑法为14-16岁),所以任何形式的剥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举措都是违法的。
从法理上说可以投诉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但是因为中国的教育法律很不健全,加之全国各类学校开除、劝退的做法已为通例并为大多数人接受,所以事情办起来会比较棘手!
但是只要争取,最后总有好的结果!

教师是肯定没有权利开除学生的。至于劝退,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实质都是不要学生读书了。劝退也不能由教师个人说了算,至少要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九年议务教育阶段,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劝退是违法行为。
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到本地教育局举报,但一般情况下这种举报不会起多在效果,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之所以要劝退学生,这也是学校为自己留了一手,如果有追查,校方可以解释学生自愿离校,不至于担很大的责任。

老师是没有任何权力开除学生,无论学生犯什么过错,老师都无的,我建议你去教育局投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