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的户籍管理所不给办改名怎么办?到里去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49:11
身份证上的名字、户口簿上的名字都一样,正要办理二代身份证。由于在同一工作范围和别人重名,想改个名字以便区分,只改成同音不同字。但是当地的户籍处要求我拿出至少两件与身份证上名字不一样的证件才能改名。但我以前的证件全是用以前的身份证办理的,没有别名的证件,所以坚决不让我改名。我查了下。《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申请改名的。但是那人不让我改。我想投诉,请问这类民事诉讼应该去哪里投诉?
谢谢回答,我想再问一下,胜诉的机会大吗?我真的想改名,而且也有正当改名理由。从前没有违法犯罪前科。

你好!作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享有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的。你可以像户籍处的领导、派出所的领导放映,如不行,则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应。此复!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公安局。要求被告给你改名,但需要你提供你要改名的正当理由及户籍管理所的不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