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委托书能撤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7:22:11
我是卖方我委托他人全权办理房产过户,现在不要他帮我处理了,我能到公证处撤销那份授权委托书吗

委托人可以撤销房产过户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可以。因为你是委托他人办理。你拥有房产的完全所有权。你可以去公正处说明情况(要有正当理由)可以撤销!!祝 你好运!!

那么做好授权委托后,如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纠纷,受托人拿着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
  1、风险是存在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拿着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去签署相关文件,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且也无从考究。
  2、公证委托是可以随时取消的,我国民法通则里就规定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原因之一就是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广州市各公证处就规定撤销公证委托需要去原做委托的公证处,并且原则上要求收回原公证委托书;(但是如果能够全部收回,直接撕毁即可,也不需要办理撤销手续了)。就算没有办法收回,那么就算做了撤销委托书,在撤销委托之前,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做出的公证受托事项也是有效行为。
  3、由于撤销委托不会有公示行为,第三人也无法得知公证委托书的真实性,这就要求委托人在房产交易环节一定要控制住风险,上海市各交易中心就规定,由合同当事人至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注手续即可,比如可以直接备注“撤销某份公证委托书”或“只认可当事人本人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等。(来自百度知道)

不可以撤销公证
公证是无争议程序、自愿行为,如果公证处、公证书没有错误,是不能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