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高手帮一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32:40
西双版纳XX装饰有有限公司的XX设计师是原告情况也比较复杂:
2007年12月30下午,公司接了一单XX酒店装修工程,经协商有西双版纳XX装饰公司T和王X、游X三人合作装修,效果图由西双版纳XX装饰公司的XX设计师设计制作。图纸设计制作完成后,公司老板说是和合作人意见不合,要退出合作,效果图由王XX和游XX购买,由于大堂最终未采用方案,酒店方承诺适当的用代金卷作为补偿,其二楼和餐厅设计效果图以4万元的价格和公司购买。在交付全部效果图时王XX付了2万元给公司,还欠2万元,因为公司老板和王XX、游XX都是朋友。所以公司不按常规操作、常规操作是(在甲方要确定设计图纸时预交至少是20%的定金,在乙方全部交图时付清所有费用。)剩下两万就说过几天就付,西双版纳XX装饰公司的XX设计师和老板的约定是1500的保底+1.5%的装修提成+住房费,在不装修单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就和公司对半分款。那么就是说这4万元钱就是公司2万元,设计师2万元。而公司老板收到2万元钱后就应该付设计师1万元后在继续去讨回还未付清的2万元钱,可公司迟迟未做任何反映,第一次要钱时说:“过两天去泰国换回来拿给你”(我本人对这种人的话是不信的,因为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而这位设计师大爷不同,对人总是不怀疑,别人告诉他难他就以为真难,也没有心机,我总是对他说我们做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可他从不、他不会害人,也不防人……当然遇上这样的人我也只有无奈。不会用太多复杂的理由去推敲别人)第二次和公司老板要钱时老板又说:“去老挝输了,过几天给你”第三次要钱时说:“现在没钱等老挝结到账时在给你。”之后也可想而知道了一直就东拉西扯的到了2008年的年底,公司老板说他要到的2万元是他自己的,那就是说这设计师的2万元还没要到,他要这个设计师自己和酒店要钱(当时我想到很多要求电话录音备用,可这位设计师大爷认为我太过小人,叫我不要这样对人)之后又开始了和这酒店负责人游XX要债,这位游总也和公司老板一样的是狠角,照样是今天推明天的推,真到推到把设计师的电话打入黑名单,昨天设计换了个电话打通电话后,又推……这样何时到头……
我知道打官司麻烦,不过我不怕麻烦,(我总是会去给很多外地的朋友一些我能帮却不要钱的事做,我想我这样是不怕麻烦的)现在手上只有一张由酒店负责人签的2万元欠条,不知道证据足了不?

呵呵,好长的案例说明啊。
【我知道打官司麻烦,不过我不怕麻烦】
有这个信心好哇,支持你!
法律永远是站在正义这边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种精神值得嘉奖的。
你有道理,法律一定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相信我们的法律,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

1.【现在手上只有一张由酒店负责人签的2万元欠条,不知道证据足了不?】

手上只有一张由酒店负责人签的2万元欠条,证据足够了!
对于欠款纠纷,有了欠条,就足矣。

2.【还有个问题是要告公司还是告酒】
你作为原告,被告应当是酒店,而不是公司,不过你可以将其作为第三人。

3.【不管是那边他们在法院、公安局都能打通关系,我们有多大的胜算,怎样才能赢?


再困难的官司,还是不外乎证据。
有了证据,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站出来,法院被打通了,那也只是一审,你可以提出二审上诉;
二审也别打通了,你可以提起申请审判监督;
或者直接上书省高院审理。

公安局?
这与你的官司本身没有大的联系,你们是民事债权债务纠纷。

支持你,用法律维权到底!!!!!!!!!!!!

欠条是酒店出具的,你直接起诉酒店就可以,案子是没问题的,相信法律。很简单的小案子,另外尽快起诉,不要过了诉讼时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