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赔偿,请律师进来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2:35:14
你好:
我朋友于1999年通过投标方式,中标后得到村里的一块空闲土地的使用,使用期到2024年,当时公证书上写明了如果国家占用后,土地赔偿归乡政府,房屋建筑赔偿归我朋友,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国家如果占用土地拆除建筑是否会赔偿,我朋友能拿到赔偿吗?
如果赔偿又是根据什么条件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请律师朋友详细一点
补充一点:村里当时向政府办过土地使用证,不过在村领导那,而我朋友房屋建筑没有房产证,只办过临时建筑的手续,还是一年申一次的,请问国家征用土地后会不会对房屋进行赔偿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朋友没有房产力只有临时建筑的手续,国家征用土地后肯定会对房屋进行赔偿的,最好还是有那份与村政府签订的用地协议。

只要国家占用都会按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而你朋友与村里签的用地协议又是经公证的,你朋友肯定能得到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看你朋友建的房有多高及建房的用途。

你朋友能拿到赔偿。

首先,根据那份协议的具体约定事项,然后对照当地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的补偿标准。

你可以当当地律所直接与律师面谈,将你的协议书让律师分析分析,然后给你法律意见.

依照拆迁合同办,你朋友的权益体现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