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请专业人事解答,高分答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00:32
我有一个亲戚是开晚班的士车的,25日晚和一辆湖北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是九江人,车是他借来的,当时车上有一名乘客碰了下头,后来有去医院进行CT检查没有问题,经过这几天的商量这名乘客要求1000元的事故赔偿,昨天车子已痕检完了报告也出来了,事故责任是对方,请问是否可以要求放车?

可以要求交管部门放车。

多说一句:
该交通事故的赔偿涉及两个方面:
1、车上乘客:
赔偿不受交通事故处理结果的影响,乘客的一切损失由楼主亲戚负责赔偿。这是《合同法》的问题;
2、交通事故:
此赔偿与乘客无关,是楼主亲戚与湖北的车之间的问题。既然交警已经判定对方责任,楼主亲戚的一切损失(自然包括对乘客的赔偿)由湖北车的司机赔偿。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4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