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学习反侦查能力和犯罪手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2:50:32
我想学!!!!
谢谢 我要具体点的

多看一些犯罪的电视剧 有很多好的
但是最好不要模仿啊 呵呵

多看一下这方面的书,看看电影电视

就去那个大别墅 就那个高墙大院 上竖铁丝网 有很多荷枪实弹的保镖的地方去 里面有好多资深人士呢

进去几次就知道了。

  反侦察能力是指罪犯在亲身经历案件或者了解了身边的一件或者几件案件后,得到了关于警方正常侦察的方式,并且取得相关的经验,从而获得的能力。
  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是根据不同案情来确定的,除有程序上的明确规定,具体到侦查手段的实施是没有规定也无法进行详细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八节 鉴定
  第九节 辨认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十一节 通缉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一是本能避险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身处危境、绝境时,自身都会产生一种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这种思想意识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二是畏罪惧罚心理。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往往心神不安惟恐罪行暴露,受到法律的惩处,使自己的地位、前途、家庭毁于一旦、成为人人鄙视的罪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他们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地掩饰、隐瞒犯罪,进行反侦查活动。 三是侥幸过关心理。职务犯罪嫌疑人是特殊主体,具有一定的职务、地位和丰富的社会经验。他们熟悉政策,在一定的法律知识,在犯罪手段上较为狡猾、隐蔽。受贿、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国家利益受损,而案件双方当事人受益的性质,决定了此类案件具有不易察觉的特点,案发时往往已时过境迁,审讯中百般抵赖,企图侥幸过关。 四是顽固抗拒心理。这种心理的人,往往在案发后拒不认罪,顽固对抗,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将要受到的刑法处罚,有抗到底的想法,所谓“你有你的千条计,我有我的老主意”。这种心态支配下的反侦查活动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一般是在案发后产生。这就需要运用法律政策的威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