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失窃了,请问我应该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0:27:58
事情是这样的:
我开了一间电脑培训部,有一个朋友过来学电脑,
因为关系很好,所以我不打算收钱的。
后来因为电脑台数不够,朋友就说把电脑搬过来放在我这里。(他过意不去,我没有要求他把电脑搬过来)

有一天晚上所有电脑都被盗了,损失很大。
这个时候我借了一些钱,买了几台电脑。
朋友要去开拍大头贴的店,我就给了一台电脑他了,配置没有他以前的那个好。

现在朋友不要电脑,要我配以前的那个配置给他,
请问,在这件事中,我是否有法律义务要赔偿?
多给点答案给我哦,说不定积分就是你的了。

我应该赔偿吗?

从法律上讲,当时不是你要求他把电脑搬过来的,双方没有协议,同样你也没有收他任何的保管费,所以你不具备有看管人的义务(法律规定:免费保管方不需担责),所以单从法律上讲你没有义务要赔偿,但是你同样是受益人,从道德上讲赔他一点也不是没有道理。。

应该说是不能赔偿全部,可以适当赔偿,因为你没有保管他电脑的义务,也没有什么保管的合同,所以要赔偿,因为是在你这里发生的盗窃,但不是赔偿全部,适当的赔偿是必须的

关键时候就能看出人的本性了 别给这些自私的人做朋友 吃亏的永远是自己 即使要赔偿 你也不会承担全部责任的

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