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欠我一万多块钱,半年来都没还,我可以利用司法机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50:21
他以前是养鸭的,我是卖饲料的,借饲料欠的 !

当然可以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他还款!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这一点的哦(最好是他亲笔签署的借据`收据之类的书面证据),要知道中国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可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哦。如果你不能提出证据来证明他欠了你一万多块钱的话,法庭对你的他欠了你一万块钱要求他偿还的主张是不会支持的哦!

看你卖饲料给他时,他给你打了欠条没,若有,并已过归还期,多次讨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但首先向律师咨询一下.

可以法制起诉

可以,即使要不来,他破产了他的房产也有你的份.

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