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学有侵权的行为对他们说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21:23:59
如果同学有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的行为想对他们说什么?

没分啊....基本概念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关于侵权行为概念学说的评析
  无论英美法还是大陆法国家的立法(判例) 都有侵权行为法律规范的规定, 这些规定不仅为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侵权案件提供了指导和准则, 也为我们研究侵权行为的概念提供了依据。但它毕竟是一些法律规范, 并非是对侵权行为概念的界定。因此, 研究侵权行为的概念, 仍是我们学者的任务。总结中外学者关于侵权行为概念的研究成果, 大致有三种学说:
  (一) 过错说。持这种学说的学者主要强调侵权行为的过错性。
  如日本民法通说认为: “故意或者过失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 这里的所谓过失, 是指尽管能够预见某行为的结果而没有预见, 因而未能避免结果发生的情况。”[王利明教授也认为: “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 违反法定义务, 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 不法行为说。该说认为侵权行为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
  我国已故民法专家佟柔将侵权行为概念为: “是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的行为。”刘凯湘教授也认为“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三) 赔偿责任说。该说主要从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界定。
  我国学者张俊浩教授认为: “损害事实的有无, 是认定侵权行为的逻辑起点。”(908)我国台湾学者郑玉波先生认为, “侵权行为者乃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或利益, 而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之行为也”
  分析以上学说, 可看出对侵权行为概念的研究存在着三个问题:
  1、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概念进行界定。一是从行为本身的性质出发, 得出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或过错责任行为; 二是从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出发, 得出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从行为侵害民事权利的后果出发, 得出侵权行为是一种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由于缺乏一个共同标准, 因此, 学界对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分歧极大:
  日本学者认为一般侵权行为成立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 故意、过失的存在; (2) 违法性的存在; (3) 损害的发生; (4) 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