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的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45:21
村干部带人去处理村里的问题,期间与一村民发生争吵,并打架。村干部被砍伤手臂,村民被割伤手掌~~是村干部先动手,村民正当防卫,但是有些过当。这样的话,村干部算是工伤吗??

村干部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社会团体等国家规定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范围,不具备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总则中,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一般来说村干部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不当执法,也就不能被认为是工伤....

村委会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应当属于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