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还能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4:39:35
丈夫背着妻子在外与寻花问柳,不慎生下一子。
妻子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处分?此时什么财产丈夫无权分配?婚前未做财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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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子生下之时,妻子并不知情,而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法院已将财产已分配处分于二人,事后该妻子才明白真相,这时候妻子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能,应当以什么罪名起诉丈夫?

请解说详细一点,我人笨 - -! 分不够我再给。

1、“不慎生下一子。 妻子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处分?此时什么财产丈夫无权分配?婚前未做财产登记”:
(1)如果仅是生子,没有重婚(再领结婚证、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是他长期持续稳定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就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可以在离婚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仅能在离婚时请求适当少分男方财产。
(2)只有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配: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男方都有权分割,仅是女方可以请求适当少分给男方。

2、“事后该妻子才明白真相,这时候妻子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我认为很难了。

3、“ 若能,应当以什么罪名起诉丈夫”:
(1)如果他有再领结婚证、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就是涉嫌构成重婚罪,女方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告他重婚罪;如果第三者当时就明知他有配偶的,也涉嫌重婚罪,可以一并起诉;
(2)以重婚罪起诉他或他们后:女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3)如果没有重婚罪的以上两种情形、仅是生子:不是什么“罪”,仅是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相互忠实义务的违法行为,已经离婚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我认为很难再告。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可以,不用什么罪名,只涉及过错方财产赔偿的问题

财产分配会照顾到无过错方的利益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

如果男方是过错方有证据证明的话法院会财产分配会照顾到无过错方的利益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 当然是婚后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婚后可以提起诉讼,但是会很麻烦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证据这些比较麻烦,如果需要的话可以找当地律师询问

广东胡律师:

1、妻子能提供丈夫在外与人形成事实婚姻(有相关证明两人在外以夫妻之名义公众)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少分一些财产给他,还可以要求丈夫给予一定的补偿;

2、如果不是丈夫有故意隐瞒及藏匿财产的行为,妻子很难因以上理由要求法律重新分割财产;

3、如果妻子能掌握丈夫在外与人形成事实婚姻(有相关证明两人在外以夫妻之名义公众)的证据,可以以“重婚罪”去法院起诉,不过有一点要说明,在外寻花问柳不慎生下一子并不足以证明是与他人有“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